在社會中生存,往往會需要顧及團體而開始去迎合取悅別人,但你也可以換個角度想想,都會取悅別人了,怎麼能不會取悅自己呢!?
1、敢於表達自己的需要
面對自己的需要,我們經常有一種莫名的羞恥感,似乎直接和別人說我想要什麼是一種不好行為,會冒犯到別人❔️有時候處理的越簡單,相處起來會越輕鬆,越舒服一些
2、做自己喜歡的事
生命最大的價值,就是一場時間有限的體驗⏳️,沒有什麼比做自己喜歡的事能讓這種體驗更好的了。一個人之所以不快樂,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花太多時間去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
3、接納自己的不完美
當你犯錯,或者對一些事情無能為力的時候,會感到難過,甚至是痛苦。這些讓人不爽的感受像一個個陷阱一樣,會將很多人困在其中。這時,我們會不斷強化這樣的信念:「我不夠好」「我真沒用」
其實,過錯固然讓人不爽,但並代表都是壞事,重要的是理解它的意義。人不是神,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,所以,出差錯也是生活的一部分。它不過是又一次提醒我們:你的能力是有限的,有些事情你可以做的很好,但也有些事情你是無能無力的,這並不丟人。懂得這點才能夠接納自我。
4、沒有義務讓所有人都滿意
當有人討厭你的時候,你可能會不自覺地反思一下,看看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。有時候確實是你的問題,但也有很多時候,這不是你的問題,而是討厭你的那個人的問題。
5、學會拒絕
拒絕是一種能力,這個能力存在的價值就是要保護我們,保護我們被傷害,或者被欺騙。有時候拒絕看似在傷害一個人的感受,但實際上避免了以後更大的傷害。你拒絕了你不想要的生活,才有更大的可能性來得到你想要的生活
